给工资取个生活费等“别名”,就能逃避劳动关系了吗?
阅读提示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所谓合作协议,或者以学徒、帮工等形式用工,“理所应当”地将工资美其名曰“补贴”“生活费”等,模糊事实劳动关系。 “公司招主播,底薪3500元+提成,每天6小时,每月薪资5000元,上不封顶……”...
阅读提示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所谓合作协议,或者以学徒、帮工等形式用工,“理所应当”地将工资美其名曰“补贴”“生活费”等,模糊事实劳动关系。 “公司招主播,底薪3500元+提成,每天6小时,每月薪资5000元,上不封顶……”...